近日,金水区人大代表王明伟提出的积极适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试行)》的建议,受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并给予了详尽回复。
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已要求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进行案件化办理。通过召开刑检部门、案件管理部门会议,明确了申请接收统一由刑检部门负责,并在全国统一业务系统建立专门案件。同时,规定了不同阶段的办理时限,且由员额检察官书面告知处理结果,实现工作规范化、透明化,做到羁押必要性审查全覆盖。为减少羁押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该院安排专人负责统计与协调,并纳入绩效考核。2023 年诉前羁押率27.65%,较上年显著降低。既保障了当事人权益,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在推进繁简分流和轻罪治理上,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高质效办案实施细则(试行)》,设立不同办案组,提高办案质效。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制定多项文件,对案件分层处理,减少社会对抗。检察机关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要求检察官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提出恰当量刑建议,确保公平正义。
针对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尽管存在部分规定不明和对接问题,金水区人民检察院表示将在省市院指导下积极适用。在审查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时,已将该制度作为重要逮捕判断标准,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制度。
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强调,羁押必要性审查和轻罪治理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将以王明伟代表的宝贵建议为动力和指引,持续深化相关工作,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在未来的工作中,检察院会更加严谨细致、公正客观,努力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人民的检验。同时,也真诚期待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共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区域法治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