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法治体系的建设,我们不但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型领域涉外领域的立法,还要积极推进科学创新、公共卫生、生态文明等法治领域的立法。健全国家治理中需要的法律制度,完善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保障的法律制度,要打造良法善治健康立法的法律模式。法律体系具有系统性、完整性。我们既要有统一的法典编纂、统一的规范立法,还要有具有突出地方特色和针对地方特色的立法情况。所以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特别是要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和审查作用,要引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立法的各个环节。全面依法治国要践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法治环境。依法治国的形成还需健全司法机关各司其责、互相制约的法治体制,要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要完善“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体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年来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我们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法纠正了许多影响较大的冤假错案。 审判机关通过体制改革加强审判力量,检察机关通过体制改革推动公益诉讼、加强未成年人的诉讼保护。司法机关推动村居普法,加强公共法律宣传覆盖。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同时,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要做法律的先行者;我们要用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做法律的支持者;我们要贯彻执行好二十大精神,要做依法治国的宣传者。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该带头践行法治精神,用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武装头脑,以法治精神服务群众,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让人民群众收获满满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