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09 01:10:20 来源:王明伟律师网 浏览:3851次
内容提要:王明伟 律师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村主任 电话:
乙方(承包方): ,本村村民,身份证号
,住本村184号。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提高集体土地的使用价值,甲方将村里所有的,位于村西的果林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合同如下:
一、甲方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本村村西公路西沿,该块土地东临 ,南临 ,西
临 ,北临 ,东西长 米,南北长 米,共计 亩。
二、甲方保证该块出租土地出租前没有任何产权纠纷,属于甲方所有。且该发包行为是依法有效的。
三、租赁年限为70年,自本合同生效次日起算。
四、乙方一次性交清全部租金 元。
五、乙方租赁后,为使租赁土地增加使用价值,可以选择耕种或进行农牧业。
六、乙方使用该土地的过程中,需要甲方协助办理证件或是出具手续等,甲方须协助。
七、土地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的,乙方有优先租赁、购买权。如到期不再继续使用,乙方应到期后将该块土地返还甲方。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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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伟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