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和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六个必须”要求,加快提升我市律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律师强市,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郑政〔2021〕1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1+7”法务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24〕14号)等相关文件,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准确把握我市律师行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阶段新要求,以“1+7”中央法务区建设为牵引,着力提升律师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水平,把律师队伍引导好、管理好、服务好,为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贡献律师智慧和力量。
到2026年,全市律师达到2万名以上,执业律师人数位列全国前7名,执业律师100名以上的律所超过30家,200名以上的律所超过5家。培育2-3家执业律师300名以上、业务门类齐全、 品牌效应较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规模化综合性大所,培育一批在专业领域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中小律师事务所,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的律师人才队伍,郑州市律师行业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一)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
1. 加强政治方向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努力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巩固拓展律师行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积极落实市司法局党委和省律师行业党委的安排部署,加强律师队伍爱国主义教育,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扎实成效。
2.健全党建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党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郑组组〔2018〕 23号),不断健全完善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强化党性教育,支持各级党组织就近就便依托红色教育资源、党性教育培训机构,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同层级的律师行业党建实务培训,提升律师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促进律师事业均衡发展。
3.破解党建融合难题。持续推动落实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参与决策管理工作指引(试行)》,选优配强律所党组织书记,推动律所党组织和决策管理层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律所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决策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推动党建工作与律师培养、业务发展、内部管理、文化建设等深 度融合,探索建立符合郑州律师行业特点的党建工作新模式。深入实施“双培养”工程,提高律师队伍中党员比例,夯实律所基层基础,培育打造郑州市律师行业党建品牌和示范点。
4. 强化党建工作保障。制定律师行业党委、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责任清单,压实律师行业党组织工作责任,配齐配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作用。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多方承担、多渠道筹措、多元化投入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引导律师事务所根据实际给予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不含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和专职党务工作者适当工作津贴。
5.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强化律师行业正面宣传引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律师工作体现意识形态要求;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律师在网络空间正确发声,讲好郑州律师好故事,传播郑州律师好声音;严防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的意识形态风险,把牢守好律师行业意识形态阵地,凝聚激发律师队伍正能量和精气神。组织开展网络平台安全建设自查工作,牢牢把握网上舆论主动权,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和行为。
(二)高质量推进“1+7”法务区建设
6.科学布局法务区建设。先期启动龙子湖中央法务区建设,立足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定位,配套形成法律服务集聚发展高地、涉外人才引进培育高地、法治产业创新发展高地、法治文化创作展示交流高地。在此基础上,在7个主城区内同时构建各具特色的法务区,结合本区域产业特色,完善多元化服务链条,促进法律服务集聚与区域产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实现一区一特色。
7.建设郑州商事调解中心。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7〕105号),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引导更多矛盾纠纷通过律师调解有效化解,对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强的矛盾纠纷,优先导入律师调解程序。依托郑州市律师协会,在中央法务区登记设立“郑州市律师调解中心(郑州商事调解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低价有偿”原则,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经济高效灵活的民商事解纷渠道。
8.建设合规管理指导中心。依托郑州市律师协会,在中央法务区登记设立“郑州合规管理指导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合规管理指导专家库。聚焦“免罚轻罚”行政执法难点,对企业生产经营中行政违法风险点提前监控,引导企业防控违法风险。 指导涉外企业落实《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遵循市场导向、商业原则、国际惯例开展对外经济合作。
9.分级制定扶持奖补政策。围绕“1+7”法务区建设,以支持高端法律服务机构落户、支持发展专业特色法律服务机构、鼓励引进境外优秀法律服务机构及人才、支持搭建高端交流平台、支持培养法治人才为重点,市、区两级分别研究制定引导我市高端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奖补政策,推动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市级扶持奖补政策主要用于中央法务区建设,同时兼顾其他法务区建设。区级扶持奖补政策主要用于各自法务区建设。
10.强化审批政策支持。系统化、制度化建强法律服务业政策支持高地。支持本市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设立同城分支机构。参照北京、上海等地经验,争取审批政策支持, 在“1+7”法务区框架内,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名优律师事务所在法务区设立同城分支机构,引导公共法律服务要素均衡布局、有序流动。探索建立律师事务所特别合伙人制度。
(三)有效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11.培养涉外律师领军人才。锚定“两个确保”目标,对标国 内一流标准,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健全培养机制,优化培养路径,着力培养一批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发挥引领辐射作用,为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人才保障。2024年到2028年,实施为期5年的郑州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在全市选拔培养 百名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每年集中培养40名左右与国际法律实践接轨,能够独立主导和处理涉外案件的专业律师。
12.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推介。加大对郑州涉外法律服务宣传推介力度。汇集整理我市外贸外资外包企业名录,以需求侧牵引供给侧,对应实行涉外律师白名单制度,建立分国别、分语种、分专业的涉外律师名册。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共建共享,加强与沿线有关国家和地区法律行业协会、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之间的交流合作。
13.研发涉外法律服务产品。定期发布我市对外经贸发展动态和涉外法律服务需求信息,指导平台、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及时研究提供相应服务,推动涉外法律服务需求在本省、本市得到有效满足。鼓励我市法律服务机构围绕食品加工、信息技术、跨境电商等行业需求研发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产品,为政府涉外采购、 外包服务、重大对外经贸活动和企业境外投融资等项目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14.建设域外法律查明中心。依托涉外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域外 法律查明中心,与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中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推动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参与域外法律查明平台建设,实时对接企业社会需求,推广域外法律查明在投资经贸活动中的应用。
15.启动与港澳律所联营试点。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发〔2018〕 12号)《司法部关于扩大内地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地域范围的通知》(司发通〔2019〕10号)和我省实施办法开展郑州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工作。
16.推进涉外业务培训交流。邀请外资、外贸企业的公司法务、境外律师作为郑州市律师协会的特邀会员,加强互动交流,组织开展培训。加强郑州市律师协会与港澳律师会、境外律师协会的交流合作,依托“郑州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等平台,不定期选派两批政治可靠、立场坚定、具备良好外语能力和执业经验的律师到香港、新加坡等地进行涉外业务培训
(四)增强郑州律师行业核心竞争力
17. 支持大中型律所做大做强。组织专家论证和战略规划,学习借鉴国内外律所做大做强的先进举措和可行经验,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培育计划。引导律师事务所通过市场化的合并、重组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形成规模与人才优势,做大做强本土品牌。强化典型示范作用发挥,对成长性强、具有发展潜力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重点培育,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大所强所,带动我市律所不断提升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水平。
18. 引导中小型律所精品化发展。秉持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性发展思路,帮助中小型律师事务所明确战略定位和品牌特色,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制定律师事务所发展规划,在细分的专业、行业领域内做精做细。鼓励中小型律师事务所探索律师服务新领域,建设特色专业律师团队,加强小切口、高质量业务的研究和发展,引导培育环保、碳中和、文娱等领域小型特色精品所。
19. 推动律师行业数字化转型。引导律师行业积极适应数字化时代的发展趋势,运用信息技术工具高效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升人民群众获取法律服务的便利度和体验感。推动律师事务所在业务流程、信息共享、服务模式等方面实现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化降低执业成本、增加品牌曝光度、拓宽获客渠道。
20. 鼓励法务服务产品创新。鼓励、支持本地律所与国内外高端律所开展业务交流合作,邀请省内外一线优秀律师和法学专家举办高端业务培训研讨,开展法律服务产品创新大赛、法律服务技能大赛等活动,引导律所创新业务拓展模式,积极研发新兴法律服务产品。细化落实分所管理规定,真正引入并落地外地品牌律所的高端人才、产品类型、先进管理模式等,发挥品牌律所的带动作用。
21.加强市律师协会建设。健全市律师协会组织机构,加强市律师协会制度建设,完善人员管理、经费使用、对外交流、会员服务等制度,切实保证各项职责落实到位。引导市律师协会增强服务意识,关心青年律师成长发展,准确把握和及时回应律师关切,充分发挥市律师协会的职能作用。
(五)提升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22. 着力强化律师执业监管。结合律师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党规党纪、行业自律规范,把禁止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禁止律师违规炒作等相关规定作为重点学习教育内容,切实增强广大律师法纪意识,不碰执业“底线”“红线”。加强惩戒工作队伍建设,落实律师事务所纪律监督员制度。健全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完善跨部门监管工作机制,依法严肃查处法律咨询公司等人员假冒律师执业和非法从事律师专有服务的行为。
23. 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救济机制,畅通律师投诉、申诉、控 告等渠道,及时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建立法院、检察 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四方会商”机制,聚焦共同关注的律师工作重点领域,强化协作配合,深化良性互动,为律师依法执业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积极推动办案机关开设律师会见室、 律师“绿色通道”,完善远程会见、电子阅卷等诉讼服务信息化措施。
24. 提升律所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据《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操作指引》等行业规则,健全律所负责人谈话提醒制度和问责制度,指导监督律所完善科学决策、人员管理、 风险控制、质量控制、收益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律所管理人员培训,探索建立专利代理师、注册会计师和党建、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人员担任律所特别合伙人制度。支持律所加强文化建设。
25. 打造“亲”“清”法律职业共同体。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 意识,常态化开展业务交流、座谈研讨等同堂培训活动,推动法 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相互尊重、相互沟通,共同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好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互评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情况互通和信息共享,推动公检法等办案人员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律师关切。
(六)引领郑州律师服务中心大局
26.建设“十大战略”律师专家库。按照“优中择优、遴选入库、统一监督、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郑州律师服务“十大战略” 专家库,对全省、本市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前瞻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从法律角度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题咨询,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党委、协会交办的其他重大涉法事务研究咨询论证服务事项。
27. 发挥律师参政议政作用。引导广大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 势与实践优势,协助党政机关持续开展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 化解、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等工作,积极参与立法活动。统筹使 用公职律师资源,强化公职律师在执法等重点领域的作用发挥。推动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期间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参与处理重大行政复议、参与重大项目洽谈等方面积极发挥“外脑”作用。
28. 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持续开展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千所联千企”等活动,推动法律保护关口前移,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扎实做好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推动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水平。推进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落地落实,保障支持律师作为法律领域专业人员深度参与第三方监督评估各项工作。
29. 强化民生领域法治服务。以践行为民宗旨、履行社会责 任为动力,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推动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律师调解等工作,强化经费保障和人员配备,引导广大律师全方位参与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立足群众急难愁盼,鼓励、支持律师为城乡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公益法律服务。
30. 加强律师行业帮扶援建。持续实施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工程、青年律师对口培养工程、律协结对互助工程;深化郑州市律师协会与青海省海东市律师协会共建工作,推动开展郑州律所与海东律所“1+1”对口共建;继续选派律师参加“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七)打造中部地区律师人才高地
31. 加强青年律师培养扶持。出台行业性青年律师培养帮扶工作指引,支持青年律师参加各类高层次专业培训交流活动。建立完善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机制,强化青年律师政治引领和扶持保障,为律师强市建设储备人才。探索建立青年律师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为青年律师发展提供基本保障。组织名优、资深律师开展结对帮扶青年律师活动,大力扶持青年律师成长成才。
32. 引进高端紧缺律师人才。支持我市律师事务所引进高端、 特色、紧缺法律服务人才,定期发布、更新我市律师行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对新引进行业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律师事务所给予一定的政策帮扶。
33.打造法治研讨交流地标。蓄力探索市场化、机制化的论坛 运作模式,用好郑州区位优势,搭建开放共享、合作共赢的法律 服务业交流平台。以“龙子湖会客厅”为品牌,积极举办各类高质量、高规格、国际化的法治论坛、研讨会议,支持举办法律服务行业发展交流会议,形成中部地区乃至全国知名的民商事法律研究、交流中心,提升郑州律师队伍的专业影响。
34. 加快县域律师队伍发展。实施县域律师帮扶计划,开展郑州市域律所和县域律所结对共建工作,组织市区知名大所优秀律师分专题开展巡回培训宣讲,指导县域律师在队伍建设、内部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健康发展。落实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监事与县域律所工作联系点制度。在职称评审、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活动中考虑县域律师的特殊贡献,予以适当倾斜照顾。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区(县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师协会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对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站在律师行业发展全局高度,围绕本方案精神和目标任务,完善律师行业发展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举措,形成工作合力,选树培育在全市有影响力的综合性大所和一批“专精特新”律所,推动我市律师行业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二)抓好任务落实。各区县(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抓好工作统筹和任务督促落实,强化考核督查和工作指导,确保方案部 署落实到位。律师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律师服务工作创新,促进律所交流合作。各律师事务所要发挥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主体作用,将本方案的精神和各项要求落实到发展实践中。各方要共同推动全市律师行业发展不断向前迈进,为郑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强化宣传推广。各级各单位要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推广,加强与各类主流媒体、专业法律新媒体的合作,提升公众对郑州律师的认可度、美誉度,树立良好的行业整体形象。要广泛推广介绍本地律所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广大律师、律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郑州建设中的作用和贡献,为我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跟踪评估。市、区(县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行动计划中提出的发展目标、具体举措,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分析,加强实施效果科学评估,同时发挥市律师协 会自律管理优势,强化律师行业动态管理,提高行动计划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