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首页 > 热点关注 > 法律常识 >

劳动争议的调解期限?解决的法律依据!

添加时间:2022-07-22 15:29 点击:

劳动争议的调解期限,是指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申请和完成劳动争议调解所必须遵循的时间。劳动争议调解期限能两种:一种是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限;另一种是调解委员会受理和调解的期限。规定调解期限是为了保证劳动争议得到及时处理,避免久拖不决。

国务院《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对劳动争议调解期限作了明确规定。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时,视为调解不成。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规定: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河南 郑州 王明伟 律师 提供

  联系人:王律师

   电话:15617673333

  传真:0371-63573555

  邮箱:wmw1122@163.com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1号院河南荣康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 2022 河南荣康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XML地图 豫ICP备170036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