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下车位到底归谁所有?1、从土地性质方面看关键要看车位所属的土地性质。是车位独用的土地,就可以办理产权。独用的土地是商用性质与住宅性质都可以办理产权。但是土地性质为公用土地的,在公用土地上建的车位不能办理产权。2、从交易性质来看地下车位如属于独立产权的车位可以出售,进行出售的时候,可以办理产权证。对于公共用地暂用做车位的,仅能出租,不可以办理产权证。二、依照法律规定目前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有以下3种:1、业主分摊建设费用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2、开发商独立建设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3、地下防空工事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如果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也就是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总之,开发商需要优先考虑小区业主的合理需求,不得基于价格上的考虑将车位转让或租赁给他人。只有在车位满足小区业主后还有剩余的情况下,开发商才可以将其转让或租赁给第三人。如果业主发现开发商有违反上述法律的行为,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自己的权益。
附相关法条:《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如果业主想要专属车位,可以采用购买、租赁等方式获得。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