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例

首页 > 成功案例 > 刑事案例 >

职务侵占致公司损失数额巨大辩护成功获轻判

添加时间:2022-07-22 15:09 点击:
王明伟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毛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案件的辩护人,起诉书指控毛某的收受45000元红包职务侵占行为导致公司损失79万元,由于职务侵占数额达到40万就是要判刑5年以上的重罪,如何让79万元损失对毛某的量刑没有影响是案件的辩护要点。

   开庭辩论时,王律师利用案件6名犯罪嫌疑人仅仅抓到毛某一人的有利条件,提出毛某属于被动犯罪,犯罪作用较小,只应该对自己收受45000元犯罪数额负责的辩护观点。 另外,毛某的家属也向公司退还了45000元。

   法院最终采纳王律师的辩护观点对毛某从轻处罚,2010年3月9日,法院判决毛某刑期9个月,2010年3月29日已刑满回家。

王明伟 律师 河南 郑州

  联系人:王律师

   电话:15617673333

  传真:0371-63573555

  邮箱:wmw1122@163.com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1号院河南荣康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 2022 河南荣康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XML地图 豫ICP备170036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