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荣康律师事务所王明伟主任、张稚琳律师收到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就两位律师办理的一起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通过有效辩护终以不起诉方式结案,为荣康律所再添一例经典案例。
刑事案件具有紧迫性、程序性、强制性等特性,而且每个案件都有自己的特点,如何尽可能的还原案件真相,找准辩护点,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极为重要。王明伟主任、张稚琳律师在本次案件中与检察机关有效的沟通和精准专业的法律意见是本案辩护成功的关键。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两位律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认可与尊重,最大程度的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荣康律所永远践行让每一位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